2009年12月30日下午,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隆重表彰12.22天王殿火灾中见义勇为、奋勇扑救的职工。
关于对武良兵、陈长明等同志见义勇为的表彰决定
各分公司(厂)、部、办:
2009年12月22日13:15,有着四百多年悠久历史的待锦庵偏殿起火,后迅速漫延危及至正殿天王殿。我公司在 时间得知火情后,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立即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停产,从公司仓库调拨水盆、水桶、竹梯、铁钎、铁锤等物资组织灭火队 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扑救。
由于待锦庵所处地段没有消防栓,自来水供水不足,驻秦南消防中队一辆消防车2T消防用水几分钟便用完无法及时补给水源,消防用水严重不足,靠人工拎水扑救根本无济于事,公司当即决定从市场上迅速购置水泵、消防水管等组织从公司后水沟抽水,这为之后抑制火势继续漫延和整体灭火成功起了关键作用。
在扑救行动中,我公司职工中涌现出武良兵、陈长明、潘中成、沈金楼、孙成林等一批见义勇为、无私奉献、奋不顾身与火情作英勇斗争的 人物。武良兵、陈长明两同志地处火场下风,不顾个人安危爬上危墙冲锋前,钻进冒着浓浓黑烟的最危险火点,手持高压水管进行扑火,全身被臭水湿透,仍冒着严寒坚持在灭火 线。武良兵同志手机被水淋坏都无所顾及,至16:30起暗火被完全扑灭,挽救了建筑雄伟、气势磅礴的古式建筑天王殿。
以上几位同志用各自的言行诠释了作为一名海马纺机人的高贵品质和集体荣誉感,体现了他们热爱国家、热爱社会、爱岗敬业的高尚品德。他们这种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行为很快在当地传为佳话。
经公司总经理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武良兵、陈长明、潘中成、沈金楼、孙成林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表彰,并以资鼓励,希望公司全体职工向以上五同志学习。并以此号召公司全体职工,继续发扬“实干、进取、团结、奉献”的海马纺机精神,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回报社会”的优良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海马纺机的腾飞再建新功。
特此决定!
总经理办公室
2010年01月08日